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个程序是正常的。我来为您分析一下:首先,检察院退侦(退回补充侦查)是常见程序。根据刑诉法规定,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或有其他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您案件1月到检察院,现在退侦说明检察官认为需要补充某些证据。其次,虽然您之前没被检察院传唤,但退侦阶段公安机关再次找您做笔录是正常的。可能是需要核实某些细节,或补充新的证据材料。建议您配合调查,但要注意:1.如实陈述即可,不要猜测或夸大;2.核对笔录内容无误后再签字。目前来看,案件仍在正常流程中。退侦后检察院会重新审查,可能作出起诉、不起诉或再次退侦的决定。建议您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可以联系当初办理取保的警官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对笔录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