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小额诉讼收费特点
小额诉讼适用简易程序,诉讼费减半交纳,与普通程序收费标准不同,要明确这一特点,避免按普通程序收费标准准备费用。
(二)确认案件是否符合小额诉讼条件
需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三)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要按法院规定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四)申请司法救助
若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