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打人致他人成植物人),应先准确确定其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二)对于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在司法量刑时,因其为未成年人会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情节一般按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在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手段特别残忍,按照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