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持有未写还款时间的欠条,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二)当向债务人主张还款,而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要留意诉讼时效开始计算,需在三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三)如果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虽诉讼时效不开始计算,但要注意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不能超过二十年,否则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