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类型财产的保全期限,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不得超过一年,动产不得超过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三年,避免在申请保全时期限过长或过短。
(二)申请保全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要及时向法院申请续行保全,确保权利的持续保护,且续行期限不超之前规定期限。
(三)关注法院的依职权续行保全,积极配合法院相关工作。
(四)在保全期限内,禁止他人对到期债权进行处分,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及时向法院反映。若期限届满未办理续行手续,要清楚保全措施会自动解除,及时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