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基于该合同获取的财产需返还;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则进行折价补偿。像交易中交付的货物和支付的货款,合同无效时都要退回。
(二)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因双方过错致工程损失,按过错比例分担。
(三)收归或返还财产: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