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保候审后,要耐心等待司法机关在三日内作出的决定。
(二)若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按照办案机关要求,及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三)在申请前,先对照法定条件自我评估,如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否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若不符合条件则不建议盲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该条虽未直接针对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取保候审,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的处理原则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