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查勘员现场查勘定损,配合保险公司对行人受伤情况和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二)对于行人医疗费用,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不足部分看有无商业险,有则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无则自行承担。
(三)行人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等,都在保险赔付范围,按规定处理。
(四)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若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行人起诉后按法院判决结果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