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管孩子,另一方应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不支付孩子生活费用、对孩子生活学习不管不问等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诉讼时要明确表达诉求,提交上述收集的证据。
(三)等待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虽然此条是关于离婚后抚养费的规定,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索要抚养费也可类比适用其精神,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