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给付彩礼方可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仅女方出轨导致离婚,一般不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彩礼通常不予退还。
(三)若因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或双方结婚时间短,法院会结合结婚时长、彩礼数额、用途及双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部分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