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在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不还钱,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二)若债务人仅房屋可供执行,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供房屋相关信息,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和评估。
(三)若房屋是债务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债权人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以其他方式偿还债务,如分期还款等。
(四)若房屋超过生活必需,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在保障债务人居住条件下对房屋进行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