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女儿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
(二)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保障孩子生活成长。
(三)法院也会关注父母品德、行为习惯等,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四)对于5岁女儿的意愿法院会适当考虑,但证明力相对有限。
(五)若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法院一般不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