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从轻量刑,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退赃退赔,退赔数额尽量接近或达到实际损失数额,同时诚恳向被害人或其家属道歉,争取获得谅解书。
(二)在司法过程中,可向法官详细说明自身退赃退赔的积极态度以及取得谅解书的具体情况,强调自身的认罪悔罪表现。
(三)若案件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也不能放弃退赃退赔和争取谅解,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