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您提的是有关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问题
2,行政违法行为是有追诉时效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依据法条,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二年,但是单行法中有些规定了特殊追诉时效,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对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追诉时效是六个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规定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行政处罚未执行有否追诉时效的问题,请参考以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