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帮人洗钱1万被认定为涉嫌洗钱罪,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认定为坦白,这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如果是初犯,且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洗钱的具体情况,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三)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立功也能获得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