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两年半缓刑后,要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三)按考察机关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如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需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遵守会客规定。
(六)违反规定情节轻微受警告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或监管规定情节严重,或违反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七)认真遵守规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