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车子被扣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协商,尝试达成赔偿协议,分期支付赔偿款,避免受害人申请财产保全。
(二)配合交警的检验鉴定工作,及时了解检验鉴定进度,检验鉴定结束后尽快领取车辆。
(三)若确实没钱赔偿,可向法院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尝试与受害人达成执行和解,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避免车辆被查封、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