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需给女方钱却没钱时,可先协商延期支付;协商不成女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控财产;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终结本次执行,有财产时恢复;拒不履行有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经济困难可申请酌情减免,由法院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离婚时存在金钱给付义务却无力支付,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达成延期支付的共识,明确支付安排,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协商不成,对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面临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这会对个人信用和生活产生诸多不利影响。若被执行人本身经济困难,可向法院提交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申请酌情减少或免除支付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定。如果您在离婚财产支付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