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强迫买卖交易数额达10万,应立即停止该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收集并保留能证明自身存在从轻或减轻情节的证据,比如立功表现、坦白情节等。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