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申请破产,可期望管理人发挥这些作用。债务人可配合管理人接管财产,如实提供财产相关资料,协助管理人调查财产状况。
(二)债权人应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债权证明材料,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
(三)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关注管理人对债务人营业的决定。
(四)各方都要关注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等,可在债权人会议上表达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