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可能采取的措施:
与单位协商
你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为你补缴2003 - 2009年期间的社会保险。在协商时,你可以准备好能证明你在此期间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增加协商的成功率。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需要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说明你的诉求和相关事实,并附上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会保险。
申请劳动仲裁
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裁决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而单位拒不执行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对于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部分地区可能认为不存在时效限制,因为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证据收集 :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的证据,这对于维护你的权益至关重要。除了前面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同事的证人证言也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