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方若因经济状况受影响,无法给孩子稳定生活和教育条件,要改善自身经济状况,如积极寻找稳定工作增加收入,以提高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二)若欠款方经济状况良好,能为孩子提供关爱和教育,要多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亲子互动照片、孩子学习生活的参与记录等。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欠款方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