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有固定经营收入,参照其一定时期内平均收入,按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
(二)若女方从事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根据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抚养费。
(三)若女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四)若均难以查明情况,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结合当地生活水平酌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