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离婚彩礼返还纠纷,可先与对方协商,明确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协商确定返还事宜。
(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共同生活时间短的证据、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平判决。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情况,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以便法院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返还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