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母未留遗嘱,已出嫁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若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要求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二)若父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女儿要关注遗嘱内容,按遗嘱确定自己能否继承及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