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与被害人方沟通赔偿事宜,尽力达成赔偿协议,虽然不一定能获得谅解,但能体现悔罪态度。
(二)仔细分析案件是否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如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是否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
(三)审查案件证据,若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提供相关线索促使检察院重新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