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帮信犯罪嫌疑人若被取保候审,要牢记最长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持续推进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
(二)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三)若出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司法机关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要留意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