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开始计算。
(二)债权转让后,原债权的诉讼时效状态直接顺延给新债权人,不会因转让而中断、中止或重新计算。
(三)在诉讼时效期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