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双方完成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如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参与家庭事务,相互扶持、承担家庭义务,实现给付彩礼目的,彩礼通常无需返还。
(二)婚前给彩礼但未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也就是给付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可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彩礼不用返还。
(三)若双方就彩礼问题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像约定彩礼为赠与的,无需归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