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开庭对方缺席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和下落不明两种情况,前者法院可缺席判决,判断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后者法院公告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和判决,财产分割较保守,后续保障未出庭方权利按程序落实。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缺席判决。但由于离婚涉及身份关系,法院会谨慎对待,尽力联系被告。若能确定双方感情已破裂,可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缺席判决。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被告未到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在财产分割方面,为保护未到庭方利益,会相对保守处理。缺席判决离婚后,未出庭方的上诉、再审等权利保障要依据后续程序来具体落实。如果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对方缺席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