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满2岁想在离婚后拿回抚养权,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要收集能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同时也要准备能体现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