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在诉讼阶段被冻结账户,被告可关注原告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若原告申请,可向法院说明情况,证明原告申请不符合条件,如不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
(二)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应积极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避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从而防止账户被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