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是用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
(3)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一般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按文书确定方法计算,且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分别计算。像判决要求支付本金和相应利息,本金部分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利息,利息部分按判决确定方式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提醒:
债权人要及时关注债务人履行情况,若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可依法主张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和一般债务利息。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