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有关于预期利益损失的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比如合同明确规定违约时按未履行租期租金总额赔偿,那就以此为计算依据。
(二)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一般以违约行为造成的租金损失为基础,用原租金标准乘以未履行的租期。同时,出租方为寻找新租客产生的额外费用,像中介费、广告费等,也能够计入损失范围。
(三)出租方在计算损失时负有减损义务,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如积极寻找新租客。若未履行该义务,扩大部分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