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若觉得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有错误,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准备好上诉状,清晰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待上一级法院全面审查后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等处理。
(二)已过上诉期,对生效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要注意,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能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该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