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遗产范围是遗产分割的首要步骤,明确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按照其内容进行遗产分割。
(三)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