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三种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通常婚姻期间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不过,若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本质上还是其婚前财产的形式转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依约定处理;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相当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姻财产相关方面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