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交代假药的来源、销售渠道、销售对象等全部情况,这可能被认定为坦白并获得从轻处罚。
(二)查看是否存在自首、立功情节,比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收集证明自身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证据,如假药未实际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假药成分相对安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