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利息和违约金约定,确保两者总和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便出借人按约定一并主张。
(二)若当事人认为利息和违约金过高,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由法院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调整。
(三)主张权利时,合理确定利息和违约金诉求金额,防止过高诉求部分不获支持且承担额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