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土地可分性时,要先明确土地性质。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婚姻期间是承包户成员的,离婚后依然有权分割自己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
(二)受家暴方在财产分割中可争取倾斜,应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家暴证据。
(三)受家暴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来分割土地权益;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