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持刀致人轻伤,应告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提醒其及家属在后续处理中积极配合,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主动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持刀致人轻伤,其虽通常不负刑事责任,但要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管教责任,必要时协助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若未成年人有情节较轻、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可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等较轻处罚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