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或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可由父亲抚养。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可提供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以争取抚养权。同时,有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的一方,应积极改善自身条件。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考虑协商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