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父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时,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优势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优势。
(三)子女八周岁以上,父母应多与子女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父母可先友好协商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及时诉至法院,同时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五)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要按规定支付抚养费,同时可依法行使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