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债权人应在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
(二)未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注意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三年内及时维权。
(三)若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可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前,通过合法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如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