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想在女方哺乳期内离婚,需确认是否属于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否则法院通常不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二)提起离婚诉讼前,要了解审限规定。若希望尽快审结,可关注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若适用普通程序且可能出现需延长审限的情况,要有相应的时间预期。
(三)当遇到需要延长审限的特殊情况时,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延长审限的审批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