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材料方面,要提前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此来证实自己与孩子的身份以及亲子关系。
(二)证据材料上,首先收集能体现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例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以此表明有能力并适合抚养孩子;其次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有不良嗜好、虐待孩子行为的材料;最后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准备能体现孩子真实意愿的材料。
(三)法律文书撰写上,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清晰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阐述事件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