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案件尽快判决,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在与法院沟通时,强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内可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时间较长的准备。若遇到需延长时间的特殊情况,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与法院保持联系,了解是否已获本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确保相关文书能及时送达各方当事人,避免因送达问题导致时间拖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