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公司欠薪,员工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员工能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二)员工还能以公司欠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