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原告先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费用承担由法院决定,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离婚判决中确定双方分担比例。
(二)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费用一般由原告承担;若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情况决定双方分担数额。
(三)涉及财产分割时,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受理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比例交纳。
(四)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