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在离婚时不配合协议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对方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对方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调解,若能提供如重婚、家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准予离婚。
(四)拿到生效的离婚判决,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其效力和离婚证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